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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2021年城乡居民计生补贴新增“入口”人员进行审核确认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9-24   浏览次数:

2021年城乡居民计生补贴新增“入口”人员进行审核确认的通知

各镇、街道卫生计生办:

我县2021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作即将展开,按照我县的计生政策规定,对45-59周岁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、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参保居民,在已享受政策补贴的基础上,每人每年增加计划生育缴费补贴20。为保证居民在缴费时将计生补贴一并缴纳上,

提出如下要求:

一、确认范围:

1、截止20211231日年满45周岁(即19761231日以前出生)的参保居民;

2、截止20211231日年满45周岁(即19761231日以前出生)的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。

二、确认标准:

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、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(以《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(试行)》(2006)为依据),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参保居民(201611日以来生育子女的除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