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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教育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管理办法

作者:继续教育学院   时间:2019-10-11   来源:    阅读:

继续教育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管理办法

20191011日继续教育学院办公会讨论通过)

   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,加强我院师生安全管理,结合继续教育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“平安校园”建设为主线,以切实维护我院安全稳定为重点,认真做好本院各项工作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通过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,积极采取预防措施,针对成人学生、培训学员特点,开展安全教育,增强师生安全隐患的预见和化解能力,最大限度地排查化解各类问题隐患与矛盾纠纷,努力营造安全有序、稳定和谐的校园氛围,为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环境。

三、工作责任

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实行“一岗双责”,即学院领导、科室负责人、全体工作人员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,也要承担安全稳定工作的职责。

院长是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对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。

分管院长对分管科室的安全稳定负领导责任,指导分管科室开展安全稳定工作。

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稳定工作负主要责任,具体落实本科室的安全稳定工作。

继续教育学院教职工对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责任。

四、工作内容

(一)学院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,积极进行防盗、防火、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,提高师生安全意识,在全院形成一种“讲安全、重安全”的氛围。

(二)对师生来电、来信反映的问题要做好登记,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备案。

(三)加强检查,随时掌握各校外教学点的工作动态,针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,及时解决。

五、组织保障

(一)学院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,院长任组长,副院长任副组长,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。

(二)在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,各培训教学点负责人、班主任具体负责落实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。

(三)领导小组每学期检查监督安全稳定工作不少于两次,检查时做好记录。如发现异常情况,及时解决,杜绝隐患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,全院师生要加强管理,确保责任到位,措施到位,工作到位。

(二)各培训教学点班主任要深入了解成人学生,密切关注学生动态,对可能引起不稳定的情况要及时处理,必要时上报。

(三)有不履行职责、违反工作纪律和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(四)加强信息报送工作,凡发生信息不报,经查实,严肃处理。

七、应急处置

(一)发生不安全稳定事件时,相关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,紧急指挥,认真负责地处理事件,同时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。其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赶到事件现场,紧急处理,控制局面,迅速采取措施进行补救,加强思想教育,稳定当事人情绪。涉及到学生的安全事件,还应及时与学生家属联系,保证学生安全。

(二)处置安全稳定事件,要坚持“能疏不堵,能散不聚”的原则,及时果断处置,防止因处置不当引起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。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继续教育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9年1011



附:继续教育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


组长:    李平

副组长 : 霍爱光

成员:    葛友好 李明江 邓国涛 常文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