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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⽣公寓消防安全“⼗严禁”

作者:邓晓  时间:2023-11-09  浏览:

学⽣公寓消防安全“⼗严禁”,你⼀定要知道!

学生公寓是学校防⽕重点部位;

同学们要时刻提升消防安全意识;

遵守公寓消防安全规定很重要!

引发⽕灾很危险!

很危险!很危险!很危险!

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“⼗严禁”

请⼀定仔细阅读!

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“⼗严禁”

1.严禁私拉乱接电线

寝室内不准串接接线板,所有接线插头、用电设备必须置于明处,不得将接线板、用电器放置于床铺、衣物中。要合理

安放网络设备,网线、电线不可堆积、裸露。

2.严禁动用明⽕

寝室内禁止以任何形式动用明⽕,不得存放打火机、火柴等火源。

3.严禁吸烟

公寓内禁⽌吸烟、乱扔烟蒂。

4.严禁存放危险品

寝室内不准存放化学药品、易燃易爆品、危险品,禁⽌存放⼤容量充电电池。

5.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

禁⽌在阳台堆放杂物、禁止在走廊、楼梯间放置晾衣架、置物架、鞋架等物品,保障各建筑安全出口畅通,禁止占用消防电源,禁止占用、挪用消防设施及设备。

6.严禁使用违章电器

寝室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,禁止使用无安全认证标志的用电设备。

7.严禁堆放易燃物品

寝室内禁⽌堆放包装箱、饮料瓶等易燃物品。书籍、⾐物、纸张等易燃物品要排放整齐,不得压埋用电器、接线板、网

络设备。

8.严禁充电设备过载、空载

寝室内做到人走断电,不得在寝室无人状态下对用电设备充电,不得对用电设备进行超时长、超限度充电,用电设备使

用完毕应及时断电关闭。

9.严禁进行实验操作

禁止在寝室内使用电烙铁、⼤容量电池、化学药品等设备物品进行实验操作。

10.严禁电动车、电瓶车进⼊寝室楼

寝室楼内禁⽌放置各类电动车、电瓶车。不得在寝室楼内为电动车、电池充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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