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概况

    思政教研室工作职责

    思政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: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和完成本教研室所承担的教学、科研、师资培养、教材建设工作。通过开展教学改革、教学研究与经验交流以及科研活动等方式和途径,不断加强教研室自身建设,大力推进课程建设,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
    (一)制定本教研室的教学、科研、师资培养、教材建设、学术活动、课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计划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

    (二)开设属于本教研室应该开设的课程,合理安排每门课程的教师,保证教学第一线的力量均衡搭配。思政教研室开设课程包括: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、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、《形势与政策》。

    (三)编写和审定课程教学计划。

    (四)组织新开课、开新课以及其他需要试讲的教师的试讲活动,对其讲授内容、教学方法等进行评议、指导、鉴定,推荐新开课程与授课教师。


    (五)负责组织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。对已立项批准的科研和教改项目,要创造条件予以支持,保证研究项目顺利完成。

    (六)在保证教学的前提下,有计划地发挥本教研室集体力量,并与其他系部教研室协作,开展科研项目的研究。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师开展集体研讨活动,争取高水平科研项目,促进科研水平上新台阶。

    (七)加强与各二级学院的联系,加强与专业教师的沟通和交流,坚持教学及教学改革为专业建设服务。

    (八)负责管理本教研室教学、科研、师资培养和教学管理的文件与档案。

    (九)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做好师资培养,制定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,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与管理。对实行导师制的青年教师,导师要对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、业务工作和学习提高全面负责,并进行具体指导,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政治思想素质,过好教学关、科研关和实践技能关。

    (十)完成学校和基础教学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,接受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指导、检查和考核。